臺海網(wǎng)3月27日訊 據閩南日報報道 據漳州高新區社會(huì )事業(yè)管理局消息,該區2020年低保戶(hù)核查補助工作已經(jīng)完成。從1月份起,該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再提高,城市居民人均每月補助提高至440元,農村居民人均每月補助提高至361元,現補助款已發(fā)放到位。
按照此前《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廳關(guān)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今年漳州高新區最低工資標準調高至1570元/月。漳州高新區社會(huì )事業(yè)管理局相關(guān)負責人介紹,為切實(shí)保障轄區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該區也根據漳州市標準相應提高轄區內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人均補助水平,做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kāi)發(fā)政策的有效銜接。
據了解,漳州高新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630元/月提高至每人659元/月,人均補助標準由420元/月提高至440元/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家庭年人均收入7560元提高到7908元,人均補助標準從350元/月提高至361元/月。目前,高新區民政部門(mén)已做好補助核查工作,經(jīng)核查,高新區城市農村低保戶(hù)共計1080戶(hù)(其中九湖鎮295戶(hù)、顏厝鎮397戶(hù)、靖圓辦388戶(hù)),均可享受最新標準的低保補助。
此外,2020年特困人員供養標準也相應有所調整。特困分散供養全自理每人每月1014元,半護理每人每月1250元,全護理每人每月1485元;特困集中供養全自理每人每月1216元,半護理每人每月2250元,全護理每人每月3267元。 (黃俞喬 洪樂(lè )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