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通過(guò)一批人事事項
今天上午,南安市人大常委會(huì )第30次會(huì )議召開(kāi),會(huì )議審議通過(guò)有關(guān)人事事項。
決定免去陳子勇同志南安市自然資源局局長(cháng)職務(wù),
免去林助金同志南安市應急管理局局長(cháng)職務(wù);
決定任命陳俊杰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cháng),
任命李文敏同志為南安市自然資源局局長(cháng),
任命洪建社同志為南安市應急管理局局長(cháng),
任命侯小泉同志為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局長(cháng)。
免去劉國安同志南安市人大常委會(huì )農村經(jīng)濟工作委員會(huì )主任職務(wù),免去吳佳和同志南安市人大常委會(huì )教育科學(xué)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huì )主任職務(wù);任命張碧清同志為南安市人大常委會(huì )農村經(jīng)濟工作委員會(huì )主任,任命王聲敦同志為南安市人大常委會(huì )教育科學(xué)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huì )主任。任命呂曉輝、沈筑銀、陳渲、陳麗清、林應才、周佳寶、黃曉瑜、傅仰鵬、謝希迎等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黃鵬飛、楊衛東等同志南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wù);任命王月嬌、潘燕紅等同志為南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新福建綜合 福建省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中共福建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黨組、中共三明市委組織部、海絲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