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6月19日訊 據東南網(wǎng)報道 時(shí)至年中,各地迎來(lái)住房公積金調整窗口期。7月1日起,福建多地公積金基數調整!寧德、三明、龍巖、莆田等多地發(fā)布公積金調整方案!
寧德
7月1日起
寧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
最高月繳存額提高至4978元
據介紹,此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核定年度為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以國家統計局發(fā)布的《關(guān)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內容為準。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及其職工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分別乘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到元,計算結果四舍五入。
此次調整繼續實(shí)行“限高保低”政策。“限高”標準方面,根據寧德市統計局公布的統計數據,2019年度我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82982元,此次將把寧德2020年職工個(gè)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限高”標準調整為:寧德市所有繳存單位及其職工最高月繳存基數為20745元(2019年度寧德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高月繳存限額為4978元(單位和個(gè)人各2489元)。“保低”標準方面,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廳關(guān)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資標準,2020年單位及其職工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額基數為1420元,月繳存額的“保低”標準調整為142元(單位和個(gè)人各71元)。
三明
7月1日起執行
三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huì )關(guān)于調整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的通知
(明住房〔2020〕2號)
各有關(guān)單位:
根據《福建省建設廳、福建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關(guān)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wèn)題的實(shí)施意見(jiàn)》(閩建金管〔2007〕7號)、《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福建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轉發(fā)住房城鄉建設部等3部門(mén)關(guān)于改進(jìn)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jìn)一步降低企業(yè)成本的通知》(閩建金〔2018〕3號)和三明市統計局提供的2019年全市在崗職工工資數據,經(jīng)研究決定調整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現將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
月繳存工資基數標準
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下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工資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資。職工工資總額的計算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關(guān)于認真貫徹執行〈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通知》(統制定〔1990〕1號)和《關(guān)于機關(guān)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后勞動(dòng)統計若干問(wèn)題的通知》(國統字〔1994〕37號)的規定執行。
各單位應按規定統計職工工資總額,認真計算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經(jīng)核定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在一個(gè)繳存年度內不得變更。同時(shí)各單位應將核定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告知職工本人,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限高保低標準
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繼續實(shí)行“限高保低”政策。最高月繳存工資基數為2019年三明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7213元的3倍(21639元);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為2019年三明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7213元的0.3倍(2163元)。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繳存比例標準
2020年度單位及其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比例上限為各12% ;最低繳存比例下限為各5%。
繳存比例調整
繳存單位可于月繳存工資基數年度核定時(shí),在5%至12%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比例確定后,在一個(gè)繳存年度內不得變更調整。
生產(chǎn)經(jīng)營(yíng)困難的企業(yè),經(jīng)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huì )或者工會(huì )討論通過(guò),可向三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降低繳存比例(低于下限)或者緩繳,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期限為一年,由三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5個(gè)工作日內審批。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限額
最高月繳存額
2020年度,單位及其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額為5194元(21639元×12%+21639元×12%)。
最低月繳存額
2020年度,單位及其職工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額為216元(2163元×5%+2163元×5%)。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口徑
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口徑如下: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月繳存額+單位月繳存額
職工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資額×職工繳存比例
單位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資額×單位繳存比例
職工月繳存額及單位月繳存額計算結果均保留到元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繳存工資基數審批核定
各單位要對本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進(jìn)行調整,并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核定。各級黨政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社會(huì )團體及中央、省駐明單位、國有企業(yè)應實(shí)現全員覆蓋,為本單位職工(含聘用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
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三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huì )
2020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