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3月17日訊 據福建日報報道 近日,省防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有關(guān)規定,通報了2022年我省9個(gè)重要城市及平潭綜合實(shí)驗區的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和三大江堤、四大海堤、22座大型水庫及23座防洪重點(diǎn)中型水庫的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重要城市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名單
三大江堤、四大海堤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大型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防洪重點(diǎn)中型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省防指在通報中要求,各級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要增強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強臺、搶大險、救大災,從最不利情況出發(fā),切實(shí)履行工作職責,強化措施落實(shí),全力組織做好防汛抗旱防臺風(fēng)各項工作。對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記者 何祖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