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4月8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曾炳光 通訊員 劉龍清 莊俊眉 曾華彬 實(shí)習生 陳秋惠)漳州薌城區有個(gè)62歲的扒竊慣偷謝某華。即使患上嚴重高血壓病,在取保候審、保外就醫期間,他仍舊繼續犯案。
昨日,海都記者獲悉,謝某華再次犯盜竊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個(gè)月,并處罰金4000元。因病情較重,他已被保外就醫。
62歲的謝某華經(jīng)常在公交站臺趁人多擁擠之機,扒走乘客手機。從1974年開(kāi)始到2011年,他屢次因盜竊被處罰,可以說(shuō)是前科累累。
2014年7月4日,謝某華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gè)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后因血壓?jiǎn)?wèn)題保外就醫。
不想同年11月16日,他又在公交站臺扒竊手機被現場(chǎng)抓獲。按規定,謝某華在被送往看守所前,做了體檢。測量結果顯示,他的血壓是230/120mmHg,而正常人血壓是90~140/60~90mmHg。經(jīng)漳州市人民醫院診斷,謝某華患有“3級高血壓,很高危;腔隙性腦梗塞”等疾病。他被看守所拒收,辦了取保候審。
而就在取保候審5天后,謝某華再次作案落網(wǎng)。今年2月2日,薌城法院以犯盜竊罪,判處他有期徒刑七個(gè)月,并處罰金4000元。
他還能繼續保外就醫嗎?漳州新橋派出所將其材料送到漳州市檢察院技術(shù)處審查,經(jīng)審查,病情屬3級高血壓(很高危),符合保外就醫嚴重疾病范圍。此次,謝某華又被保外就醫。
昨日,對于謝某華的情況,經(jīng)辦檢察官介紹,法律的寬容并不是對罪犯的手軟。只要確定謝某華具有社會(huì )危險性,即可將其收監。